8月22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泸西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6号)》。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泸西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26号)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现将泸西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经营活动
(一)有序恢复。在严格查验“通信行程卡”绿卡、“云南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正常、规范佩戴口罩的前提下,下列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性场所于年8月23日零时起有序恢复经营活动。
1.健身房、文体中心、舞蹈房等健身场所,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网吧、KTV歌厅、茶室、酒吧(酒吧性质的餐吧、烤吧、水吧、小吃店和休闲吧)、游戏厅、游乐场、台球室等娱乐休闲场所;
2.洗浴中心、美容院、理发店、养生馆、足浴店、保健按摩店、棋牌室等密闭经营场所;
3.餐饮(含烧烤店)行业;
4.景区、景点等旅游场所;
5.县城、乡镇和农村集市赶集活动;
6.广场舞、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
7.公共交通行业。
(二)持续管控。药店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并按程序报告;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并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白事严格控制就餐人数(50人以内),严禁邀请涉疫地区人员参加。全县所有公房继续关停(包括民营公房),不得承办任何宴席。
二、保障人员有序流动
(一)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及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经停史的入(返)泸西人员,以及省外入(返)泸西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