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
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的通知
昭通市、玉溪市、普洱市、丽江市、楚雄州、大理州、红河州、德宏州、怒江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省级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御IV响应的函》(〔〕第14号)和云南省气象台发布的《重要天气预报》(年第13期),7月26日至29日我省将有一次较强降雨过程。经研判,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7月25日16时启动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