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整合,根据云政复31号文件要求,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并入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法人证书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本单位资产负债现已整体移交至云南红河技师学院,请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
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