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认真审核、遴选审议
6月9日,
州委发布公示,
确定了名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
名红河州优秀党务工作者、
50个红河州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关于全州“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州委决定,表彰一批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红河州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红河州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县市党委和州委各直属党(工)委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遴选审议,确定了名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名红河州优秀党务工作者、50个红河州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6月9日至6月16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州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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