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年8月30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市长李石松的提请:
决定免去丁世坤的曲靖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杨庆东的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年8月30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的提请:
一、免去
王瑛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毕丽萍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杨美琼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
王瑛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毕丽萍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
杨美琼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红河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年8月30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杜应昆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于洋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8月30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李晋昆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海兵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建强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普飞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宏伟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敬东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彭长焱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远琼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劼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自荣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沁珏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伟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文辉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汪海灿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毅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辉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昌亮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汪力钢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兵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庞晓靓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袁应泳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普学平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蒋寿斌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任命
赵红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昭通市8月27日至28日,昭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对相关人事事项进行任免。
免去颜九华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颜九华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周应彪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免去李文平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迟焕平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狄廷辉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蔡跃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运轩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林目飞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吕冰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肖国山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波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凌磊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成勇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聪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云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虞晓江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玉林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邓成云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书祥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雷蕾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范云川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吴世文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军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丽江市关于木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丽政人〔〕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木强任市公安局三义机场分局政委(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晓斌任市公安局三义机场分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琼谨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和华生免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勇免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和敏任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木明科任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忠华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堡生任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吴举免去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丽江市人民政府
年8月21日
关于蒋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丽政人〔〕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蒋勤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3年);
张国权免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魏成柳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延长挂职时间一年);
董承军任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丽江市人民政府
年8月22日
关于王永革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丽政人〔〕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永革任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张耀华任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
医院副院长;
医院副院长;
吴灿英任市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丽江市人民政府
年8月22日
关于夏程荣同志退休的通知
丽政人〔〕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夏程荣退休。
丽江市人民政府
年8月22日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八号
年8月30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和灿鑫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8月30日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九号
年8月30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和扬为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梁维云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彭祖华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丽芳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余加金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梁红萍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和文玉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文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美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韩跃林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明琼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简传喜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和丽忠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8月30日
大理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王锦海等六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大政任〔〕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王锦海等六名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王锦海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州属国有企业正职);
赵伯廉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州属国有企业正职);
茶崇辉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兴大市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州属国有企业正职);
赵培松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州属国有企业副职);
杨雪飞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州属国有企业副职);
揭光学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兴大市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州属国有企业副职)。
任职时间从年8月起计算。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年8月23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王洋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大政任〔〕26号
州自然资源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王洋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公安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退休时间为年8月。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年8月23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周云同志挂职时间的通知
大政任〔〕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周云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从年6月延长至年12月)。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年8月23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年8月30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杨健的提请,决定任命:
李平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挂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年8月30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决定
(年8月30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的提请,决定免去:
蒙海燕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年8月30日
德宏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年8月29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龙盈惠为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华侨委员会委员;
任命白少荣为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刀雯为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谢云静为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番玉琴为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任命蔡瑶丽为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乔菁为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免职决定
(年8月29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林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段青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洪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冯怀云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董莹莹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永国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云鹏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明旭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戴骊蒙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冯帆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帕勇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楚雄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年8月30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建雄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任免:
刘曦、杜发瑞、朱永君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邓永平、崔荣昆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云华、徐艳、赵云生、刁愿军、施应遵、李昌荣、张艳、罗雁鸿、黄元赋、谢晓林、李亚芬、朱晓梅、邱崇飞、苏家国、李松耘、邵国兴、刘军、陈宇、金宁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保山市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8月30日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的提请:
免去杨学东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幸勇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娄广文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检察员职务;
免去穆强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马克昌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吴承勇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戴福平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保永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姚骁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牛云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永军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静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明华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杨新碧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文晓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银珍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烨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普洱市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年8月26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普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任命周艺军为普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年8月26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德坤提请:
免去刘德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其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县级);
免去赵勇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杨松为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县级);
任命李正松为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年8月26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提请:
免去王友泉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国庆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立杰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玉琳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姜莹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海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政任〔〕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海涛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三年)。
刘登全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延长挂职时间一年)。
林晓东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职务。
夏文军免去市扶贫办副主任(挂职)职务。
年8月27日
西双版纳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年8月29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罗红江的提请:
决定免去许家福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决定免去袁敏道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邵备的提请:
免去李德富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引的提请:
任命王世福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迅的提请:
免去许晶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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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喜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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