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年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元阳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全面促进元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并结合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元阳县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20人。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元阳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年10月。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信件报名时间及邮箱:年10月26日00:00至年11月1日24:00,电子邮箱:yyxwzzbr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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