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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返弥司乘人员最新提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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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弥勒市入返弥司乘人员健康风险提示

(年10月13日)

近期,国内部分省份疫情外溢到红河州并波及到部分县市,为进一步降低省外疫情经公路输入引发本地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入返弥司乘人员健康风险提示如下:

一、所有外省入返弥司乘人员主动配合卡点工作人员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按照高速公路服务区指引走专用通道,尽量减少与本地乘客接触,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聚集,不扎堆,扫场所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免费“落地检”服务。

二、有新疆、西藏、内蒙古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非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第一入滇地主动配合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有四川、贵州旅居史的非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目的地主动配合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其他省份旅居史的非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主动配合实施“落地检”及“3天2检”,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请积极配合各公路卡点严格落实防控要求,主动在核酸检测服务点登记有关信息(含途经地、目的地)。

四、州外货车司机货运期间进入弥勒时,应主动接受测温、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地检”。在弥勒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下车”“非必要不留宿”,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离开弥勒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并通报目的地或途径地,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对于途经中高风险区,或到过红河州发布特定防疫政策地区的货车司机,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符合要求的,在检查点至目的地间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五、您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请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症状,及时主动报告卡点或服务区工作人员以便得到及时诊治。

弥勒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上级工作要求进行后续动态调整并及时予以提示,相关信息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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